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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
浏览次数:182  次    发表时间:2022-09-27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

 

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支持和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

——2022年4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发表讲话

 

要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坚决杜绝欺凌虐待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违法行为。

——2022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强调(节选)

 

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促进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更有保障。

——2022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想运动员之所想、办运动员之所需,为运动员提供方便、快捷、精准、细致的服务,特别是针对残疾人运动员的特殊需求,增设相关无障碍设施。

——2022年1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备赛工作时的讲话

 

今天残奥会闭幕,中国军团“神勇”,应好好宣传,不仅体现了体育精神与实力,更体现了中国式的人权与国家发展的成绩!

——2021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我残奥军团高居奖牌榜金牌榜第一,舆论肯定成绩背后凸显国力提升,吁提高“场外关注度”》上的批示

 

身残志坚的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五龙镇坪子村芭蕉箐小组村民张顺东说:“我们虽然残疾了,但我们精神上不残,我们还有脑有手,去想去做。”贫困群众的精神世界在脱贫攻坚中得到充实和升华,信心更坚、脑子更活、心气更足,发生了从内而外的深刻改变!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节选)

 

习近平总书记表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保护好残疾人权益,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你提到的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

——2020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并主持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纪实(节选)

 

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

——2020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

 

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包括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境儿童等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指示,据新华社2019年4月2日电

 

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人。会议强调,要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举措,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全力推进就业扶贫,深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加强生态扶贫,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树立脱贫光荣导向,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2018年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节选)

 

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在全球范围内推进可持续发展,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随着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施,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共同行动。

——2017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2013-2022年亚太残疾人十年中期审查高级别政府间会议致贺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共十九大提出,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国将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中国将一如既往推动包括亚太地区在内的国际残疾人事业共同发展。

——2017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2013-2022年亚太残疾人十年中期审查高级别政府间会议致贺信

 

我们要加强各国议会、政党、民间组织往来,密切妇女、青年、残疾人等群体交流,促进包容发展。

——2017年5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演讲(节选)

 

从群体分布看,残疾人、孤寡老人、长期患病者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以及部分教育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能的少数民族贫困群众,需要通过加大投入、完善社会保障来实现脱贫。要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区域攻坚重点;把贫困老年人、残疾人等作为群众攻坚重点:把因病致贫返贫和住房安全作为工作攻坚重点,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017年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9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节选)

 

要重视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妇幼健康,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关注流动人口健康问题,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2016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节选)

 

中国有几千万残疾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为残疾人事业做更多事情,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一定要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历史性任务完成好,这是当代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

——2016年7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唐山市考察时强调

 

健全人可以活出精彩的人生,残疾人也可以活出精彩的人生。我们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追求健康,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精彩人生。

——2016年7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唐山市考察时的讲话(节选)

 

因病致贫、因残致贫问题时有发生,扶贫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兜底措施,在医保、新农合方面给予更多扶持。

——2016年4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金寨考察时的讲话(节选)

 

要实施精准帮扶,把钱花在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针对性帮扶上,使他们有现实获得感,使他们及其后代发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15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坚持政府主导,把扶贫开发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开展大规模专项扶贫行动,针对特定人群组织实施妇女儿童、残疾人、少数民族发展规划。

——2015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的主旨演讲(节选)

 

我们要保障妇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特别是要关注农村妇女、残疾妇女、流动妇女、中老年妇女、少数族裔妇女的健康需求。

——2015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开幕式上的讲话(节选)

 

群团组织要更多把注意力放在困难群众身上,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目前,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城市困难群众、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加起来有几亿人。这些都是特别需要关爱的群体。全党全社会都要关心他们、帮助他们、爱护他们,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更要在这方面下功夫。要像对待亲人一样,多为他们着想,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对党、对国家、对社会的信心。

——2015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扶贫先扶智,绝不能让贫困家庭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坚决阻止贫困代际传递。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采取特殊帮扶政策。

——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节选)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

——2014年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时强调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希望各位自强模范再接再厉,希望广大残疾人从自强模范身上汲取力量,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更加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更加坚强地为实现人生梦想、为实现我们的共同梦想而努力,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在新的征程中不断迈上新台阶。

——2014年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时的讲话(节选)

 

中国梦,是民族梦、国家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也是每一个残疾朋友的梦。我们都要凝心聚力,在实现人生梦想的同时,共同推动中华民族的美好梦想早日实现。

——2014年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时的讲话(节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推进残疾人事业当做份内的责任,各项建设事业都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其中,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

——2014年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时的讲话(节选)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2014年3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贺信

 

希望你们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切实履行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残疾人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帮助残疾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作出更大贡献。

——2014年3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贺信

 

有一颗感恩的心很重要,对儿童特别是孤儿和残疾儿童,全社会都要有仁爱之心、关爱之情,共同努力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看望在这里入住的儿童时强调